2022-101 中国中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、
日期:2022年09月19日 来源: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量: 字号:[ ]

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
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

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

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 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、《国有 控股上市公司(境内)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试 行办法》)、《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知》《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》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中铁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确定的激励对象、授予日及 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后,认为:

    1.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具备《公司 法》《证券法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规定 的任职资格,均符合《管理办法》《试行办法》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,符合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激励计划》)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,不存在《管理办法》《试行办法》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。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、监事、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%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 子女。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、有效,满足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。

    2.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/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,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。

    3.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授予日符合《管理办法》 和《激励计划》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。

    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1 月 2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,向符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,192.20 万股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。

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
2022 年 10 月 27 日